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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14: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提交的南海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HZJ20160009G0006)采购公告,因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原采购公告的第十七项“联系事项”第(一)条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工业园A2地块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52598

传  真:0757-86266355

邮    编:528200”

更正为: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地址:南海区南新三路2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93204

传  真:0757-86339137

邮    编:528200”

2. 原招标文件的第七页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各中标单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RMB5000元/家。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人民币)

账    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各中标单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RMB3000元/家。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人民币)

账    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9320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24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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