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辅助系统硬件基础部分采购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供应商:
一、招标文件P6页第四点交货安装期限修改: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现修改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602512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983298
传真:0595-28983298
日期: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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