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心血站省下达中央财政医改补助资金(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配套设备)(核酸检测分析系统)变更公告
一、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2016年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第四批医疗设备第2分包“佛山市中心血站省下达中央财政医改补助资金(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配套设备)(核酸检测分析系统)”(分包编号:FSWA171604P-0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人原因,现将原公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3、条款”,原文为:★3、样本汇集和检测原理:采用实时荧光PCR技术的须采用≤8样本汇集检测模式,以兼顾检测性能和工作效率;采用TMA技术的须采用单检模式,以保证检测结果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2.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5、条款”,原文为:▲5、检测系统具有HIV-2型检测能力;对于HBV要覆盖A-H所有亚型、得到临床验证的Pre-core区突变检测性能。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3.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9、条款”,原文为:9、核酸提取过程中,样本上机及离机时设备具有对样本管进行自动开启及密闭的功能,提取全程密闭操作,以防止污染。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4.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10、条款”,原文为:10、设备检测流程简单,一次实验即可进行检测与鉴别,可无需额外的鉴别实验,实验过程中所需液体类试剂≤4种(以说明书内具备独立货号为准);检测过程中无需手工配制、复溶、转管等操作,以防止污染。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5.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11、条款”,原文为:11、检测设备自带样品开盖功能,确保样品上机前处于闭管状态,以防止污染。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6.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12、条款”,原文为:12、核酸扩增检测模块应具有≥2个的扩增检测模块,在某个模块出现故障时可互为备用,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7. 公开招标文件第8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18、条款”,原文为:▲18、检测系统检测灵敏度高,单人份检测的分析灵敏度(检测下限)(95%的置信区间):HIV-1(M组)≤55IU/ml,HCV≤7IU/ml,HBV≤ 3.5IU/ml。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8. 公开招标文件第8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20、条款”,原文为:检测设备所需试剂储存成本低,只需2~8摄氏度保存,无需低温冷冻储存。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9.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2、条款”,原文为:2、设备占地空间少,所有设备占地面积合计≤3m2。
现变更为:此项条款删除。
10.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6、条款”,原文为:6、设备要求操作便利,自动化程度高,从核酸提取至扩增检测无需人工干预,可实现过夜无人值守自动运行检测≥300个标本。
现变更为:6、设备要求操作便利,自动化程度高,从核酸提取至扩增检测无人干预,可实现过夜无人值守自动运行检测≥300个标本。要求提供说明书关键页进行佐证。
11. 公开招标文件第7页“(三)设备技术要求中13、条款”,原文为:13、扩增产物检测完毕后无需手动清理,有效防止人工操作引起的污染。
现变更为:13、扩增产物检测完毕后无需手动清理,有效防止人工操作引起的污染。要求提供说明书关键页进行佐证。
12. 公开招标文件第59页“备注栏中1、项”,原文为:1、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
现变更为:1、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所投标设备同品牌、同型号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中心血站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1号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1674
传真:0757-83031673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特此公告。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