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第一期)建设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2016-B009)”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3: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包组A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均更改为“投标人应当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者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系统集成)内容”。
二、将原招标文件中包组A要求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均更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若有)”
三、将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包组A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6年1月26日起延迟至2016年2月1日。
2、将包组A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6年1月26日起延迟至2016年2月1日17:30时。
3、将包组A和包组B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4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6年2月19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4、将包组A和包组B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6年2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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