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供应商:
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0692-169AZS7A0030,采购表编号:经建-2015-140】。现对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第五项“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第3点内容“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无原件视为无效投标)”修改为: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无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本澄清公告共1页,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电话:13802666487 采购人联 系 人:李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联系人:赵阳阳,电话:0760-88361961,传真:0760-88383654。
(三)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0760-89817351,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sjyzx.gov.cn)。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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