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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南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1-19
更正日期:2016-01-22
原公告项目名称:县医院南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南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项目编码:HB2016013050210001
项目联系人:冀叶娜
项目联系电话:15031921144
采购人: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南和县宋璟大街19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32958265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1921144
更正内容:一、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A、B、C、E、F、G、H包要求);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先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hxggzyjy.com)上注册,注册后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商要求提供,A、B、C、E、F、G、H包要求提供);(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经销商要求提供,A、B、C、E、F、G、H包要求提供)。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4、投标保证金收据;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本项目产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要求提供)和售后服务承诺函;7、《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商要求提供,A、B、C、E、F、G、H包要求提供);8、《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要求提供,A、B、C、E、F、G、H包要求提供)。四、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内容均相应变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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