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道路高压钠灯改装LED路灯采购工程项目(采购编号:KFQCG2015-021)更正/变更公告
一、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页“(3)、性能要求:7、灯具额定最大温度tc值≦50℃。 ” 更改为“(3)、性能要求:7、灯具额定最大温度tc值≦65℃。 ”。
二、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货物数量、预算价格汇总表”加入缺少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24 | 上坡东路 | 单杆单臂灯 | 27 |
三、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44):5、外壳防腐蚀性能(最高得2分):以投标主要产品中外壳防腐蚀性能类别最高的评分。外壳防腐蚀性能Ⅱ类的每个得0.2分,外壳防腐蚀性能Ⅰ类的每个得0.4分。” 更改为“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44):5、外壳防腐蚀性能(最高得2分):以投标主要产品中外壳防腐蚀性能类别最高的评分。外壳防腐蚀性能Ⅱ类及以上(含Ⅱ类)的每提供一种型号的得0.4分。”
四、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页“五、商务要求:1、标示“★”符合的指示为所投主要产品(50W/80W/100W/150W/180W)不可负偏离要求,投标人不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标杆检测报告复印件” 更改为“五、商务要求:1、标示“★”符合的指示为所投主要产品(50W/80W/100W/150W/180W)不可负偏离要求,投标人不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标杆检测报告复印件”。
五、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产品 技术先进性(44)中 【以上第1~5项指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标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更改为“【以上第1~5项指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标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六、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3页“7、投标产品的防护等级(最高得10分):IP68以下(不含IP68)等级的每个得1分, IP68或以上等级的每个得2分。” 更改为“7、投标产品的防护等级(最高得10分):IP66等级的每个得0.5分,IP67等级的每个得1分, IP68以上(含IP68)等级的每个得2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其他内容不变。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 :0759-3628913
(二)采购代理机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9-3616092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