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资金采购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3 21: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更正公告
关于“景洪市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资金采购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CG2016001的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有附表的条款6项:“交货时间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成),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各项目技术要求中有交货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内容为准)。”更正为:“交货时间: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成),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各项目技术要求中有交货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有附表的条款6项“验收检验:按照采购太阳能灯数量1%随机抽取检验锂电池质量”。更正为:“验收检验:按照采购太阳能灯数量1%随机抽取检验锂电池质量,检验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投标人有附表的条款7项“(2)投标人均须提供所投产品长期经营授权或经销授权,保证所有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质量和行业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能免费地快捷地得到相关的售后服务”。更正为:“(2)投标人均须提供所投产品经营授权或经销授权,保证所有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质量和行业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能免费地快捷地得到相关的售后服务”。
(四)13.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和提交:“13.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更正为:“13.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二、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资格性审查表的第6项:“参加政府采购前一段时间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更正为:“依法缴纳2015年11月、12月税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二)资格性审查表的第7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会保障专用收据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更正为:“依法缴纳2015年11月、12月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会保障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
三、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LED灯可连续使用5万小时,5000小时光衰小于1%,5万小时光衰小于30% ”。 更正为:“LED道路照明产品(灯具)产品的额定寿命不应低于30000h。LED道路照明产品(灯具)的3000h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96.5%,6000h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93.1%。LED道路照明产品(灯具)的标称功率因数和实际功率因数均不应低于0.95”。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三元锂电池不低于12V/100AH;控制器 24V/10A照明恒流控制一体机”。 更正为:“三元锂电池采用2组12V/50AH串联;控制器 12V/24V 15A自适应照明恒流控制一体机。”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23日
更正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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