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综合保税区部分绿化及保税仓库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
东营综合保税区部分绿化及保税仓库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
东港建招公字[2016]07号-1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306房间
工程名称:东营综合保税区部分绿化及保税仓库配套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二、变更情况说明
1、原招标公告内容为:
(1)参与本工程施工第三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201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专业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市外企业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有效期内的东营市外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2)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区外企业须提供201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市政、园林绿化)、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有效期内)、东营市外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有效期内)、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现变更为:
(1)参与本工程施工第三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201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专业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市外企业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东营市外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区外企业须提供2015年度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市政、园林绿化)、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仅限市政资质)、有效期内东营市外园林绿化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三 、联系方式及发布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楼306房间联 系 人:盖先生
电 话:0546-8333337
发 布 时 间:2016年1月22日
监 督 单 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