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3#、5#、6#、7#)插座改造工程招标答疑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0: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3#、5#、6#、7#)插座改造工程招标答疑
1、P18 2.5.2.2,提到原件部分(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前附表不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是否提供?
答:不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2、P10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P10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要求后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证件、证明原件,但前附表中未要求,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如有时)表后可附复印件,开标时不需提供证件、证明原件。
3、P104承诺书是否按要求提供?
答:按要求提供。
4、P1078.6.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表后要求应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但前附表中未要求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是否提供?
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表后不需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复印件,开标时不需提供原件。
招 标 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文件后,须填写下面“回执单”,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泰安市建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3#、5#、6#、7#)插座改造工程”招标的答疑文件,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我单位同意并保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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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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