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项目(一期)(XPZC2016-G1-004)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 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XPZC2016-G1-00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87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1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兴安县电子政务外网项目(一期)
原公告地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4号)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第三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项原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现更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由于本项目特殊性,允许企业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第四项要求原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现更改为:(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投标人资格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内容。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兴安县三台路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德文 0773-62216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欣 0773-28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