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临桂镇天华村委南场新村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招标备案编号:GSZB-GL-2016-0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项目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桂区临桂镇天华村委南场新村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编号:GSZB-GL-2016-01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ZB-GL-2016-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0115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1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人民政府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桂区临桂镇天华村委南场新村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编号:GSZB-GL-2016-01 )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临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339625.97元[其中:预算价2026270.08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89111.50元,规费、税金224244.39元(其中:建安劳保费124862.73 元,其他22887.79元,税金76493.87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为2014112.46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人民政府(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2016年01月2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321国道旁
采购人联系方式:唐工 133216306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17号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0773-280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