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明港至梅林段(宁海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补充公告
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明港至梅林段(宁海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1-2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就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明港至梅林段(宁海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ZB-JTQQB-201601 | ||||||
二、项目概况: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补充事项: |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2条款为“
现修改为: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或最后到达的投标人代表检查并签字确认。 (2)开标顺序:按两阶段开标,先开技术商务文件,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开报价文件。上述开标均按投标人后到先开的顺序进行。 (3) 开标评标时,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陈述技术建议书内容与答辩,要求准备PPT,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并出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开标评标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到现场陈述技术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准备PPT,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现修改为: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并出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开标评标时,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陈述技术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准备PPT,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
采购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科杰 联系电话:18167223055 传真:0574-27785687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0楼 | |||||||
公开阅览标书: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明港至梅林段(宁海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文件定稿_201612095025.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