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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化县财政局拍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重招)的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8 15: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仁化县财政局拍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重招)

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112日发布的仁化县财政局拍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重招)(采购项目编号:RH2015GZ042)公开招标文件,因采购人调整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2.2评标细则

技术部分

 

6分

类似服务

经验

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人民法院、金融机构提供类似服务经历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分为6分。

注:每个服务单位只能提供1次,不重复计算,提供委托拍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24分

已缴交平均税金及附加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已缴交平均税金及附加(人民币)进行评审:

    1、平均税金及附加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得4分。

   2、 平均税金及附加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得8分。

    3、平均税金及附加在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得12分。

    4、平均税金及附加在15万元以上(不含15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得16分。

   5、 平均税金及附加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至25万元(含25万元)的得20分。

6、平均税金及附加在25万元以上(不含25万元)的得24分。

注:投标人无论是在何时注册登记,均按照“近3年已缴交税金及附加的合计金额/3”的结果计算本项目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分为24分。

(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2.2评标细则

技术部分

 

6分

类似服务

经验

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有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人民法院、金融机构提供类似服务经历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分为6分。

注:每个服务单位只能提供1次,不重复计算,提供委托拍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24分

已缴交平均税金及附加

根据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已缴交平均税金及附加(人民币)进行评审:

    1、平均税金及附加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得4分。

   2、 平均税金及附加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得8分。

    3、平均税金及附加在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得12分。

    4、平均税金及附加在15万元以上(不含15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得16分。

   5、 平均税金及附加在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至25万元(含25万元)的得20分。

6、平均税金及附加在25万元以上(不含25万元)的得24分。

注:投标人无论是在何时注册登记,均按照“近3年已缴交税金及附加的合计金额/3”的结果计算本项目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分为24分。

(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16118

此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仁化县财政局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751-6358669

采购代理机构: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1-6283651      传真:0751-6282488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办公楼12楼(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512300  

 

 

 

                             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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