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法院信息化改造科技法庭项目变更公告(二次)
微山法院信息化改造科技法庭项目变更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微山法院信息化改造科技法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TQ2015WSZC-12-0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9日
四、原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1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五、变更内容:
1、取消投标人提供高清庭审主机到用户指定地点与法院现运行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无缝集成测试。
删除招标文件条款“投标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后,需自行提供高清庭审主机到用户指定地点与法院现运行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无缝集成测试,测试通过后由微山县人民法院出具测试连通证明,不能通过微山县人民法院测试的投标无效”
2、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信誉:
项目 | 满分 | 评定标准 |
企业信誉 | 12 | 1、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3C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CB认证证书的得2分; 3、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人民法院庭审管理系统》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 4、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软件》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 5、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媒体中心管理平台》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 6、所投科技法庭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流媒体服务器》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分; 7、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资质的得1分; 8、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得1分; 9、所投媒体服务器生产厂家具有3C认证证书得2分。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证书资质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
互联互通 | 12 | 根据投标人报价所用产品系统与单位现有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情况,科技法庭能否直接调用情况综合评定,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 根据投标人报价所用产品系统与单位现有运行审委会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科技法庭能否直接调用情况综合评定,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 |
现变更为:
项目 | 满分 | 评定标准 |
企业信誉 | 12 | 1、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3C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人民法院庭审管理系统》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2分; 3、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媒体中心管理平台》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2分; 4、所投科技法庭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流媒体服务器》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2分; 5、所投庭审主机生产厂家具有《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得2分; 6、所投媒体服务器生产厂家具有3C认证证书得2分。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证书资质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
互联互通 | 12 | 1、根据投标人报价所用产品系统与单位现有运行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情况,科技法庭能否直接调用情况综合评定,优得2-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2、根据投标人报价所用产品系统与单位现有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情况,科技法庭能否直接调用情况综合评定,优得2-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3、根据投标人报价所用产品系统与单位现有运行审委会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科技法庭能否直接调用情况综合评定,优得2-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 |
3、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公开报价时间):2016年1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公开报价时间):2016年2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微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微山县商业街
联系人:常主任 联系电话:0537-829112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际C座11楼1116室
联系人:杨冬 联系电话:0537-3202789 15092762881
微山县人民法院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