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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环境监测站关于达活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改造二期工程—达活泉假山景观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5 15: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1-13
更正日期:2016-01-14
原公告项目名称:邢台市环境监测站关于达活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改造二期工程—达活泉假山景观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达活泉空气质量监测站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编码:HB2016010190010001
项目联系人:张斌
项目联系电话:0319-2137600
采购人:邢台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998号青青家园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2586359
代理机构: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燕云台31综合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137600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税务登记证(副本)》;(3)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具有《资质证书》;(5)具有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具有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受贿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7)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8)其他说明: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③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4日下午14点0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第四评标室更正为: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税务登记证(副本)》;(3)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具有《资质证书》;(5)具有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6)具有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受贿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7)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8)其他说明: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③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下午15点0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第五评标室
备注:采购编号:HBCJ2016-A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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