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关于电杆、铁塔、电缆、导线及线路开关设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XRDZB201527-2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0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XRDZB201527-2(2015闽财购计[131-2]号) |
2、招标项目内容:电杆、铁塔、电缆、导线及线路开关设备采购项目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6 年 1 月 21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6 年 1 月 21 日 (北京时间) |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电杆、铁塔、电缆、导线及线路开关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2 1.招标文书编号: XRDZB201527-2 2.招标项目内容: 电杆、铁塔、电缆、导线及线路开关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 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联系人:郑航联系方式:13905012763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项目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3537387 传真:0591-83709606 5.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6日 6.变更内容: (1) 由于福府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13〕154号) 明确指出:“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故在新文件出台前不再执行该文件。但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如有新的文件发布,将按新的文件执行。现删除原谈判文件中“B. 根据榕政综〔2013〕154号文件,若报价产品被列入2014年《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的,根据以下公式进行价格扣除:扣除价格=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市名优产品报价×(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市名优产品报价÷福州市名优产品所在合同包报价)×10% 注:报价人在报价报价时必须对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名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给予扣除价格。”。(2)谈判文件其余部分均不变。 7.以上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报价人均有约束力。如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必须加盖公章确认并将回执传真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 回 执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盖章): 2016年 月 日 |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6 年 1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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