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财政局拟对桂林市依仁路52号综合办公楼及中山北路23号一层2号门面招租(JLGXZB2015-035G)补充更改通知(一)
一、招标信息:
(1)项目名称:桂林市财政局拟对桂林市依仁路52号综合办公楼及中山北路23号一层2号门面招租
(2)项目编号:JLGXZB2015-035G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6日
(4)首次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二、更改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具有国内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同时具有企业注册资金50万以上。”现更改为“A标、B标、C标:投标人资格:具有国内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同时具有企业注册资金50万以上;D标:投标人资格:具有国内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
(2)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13日前(正常工作时间)”现更改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18日前(正常工作时间)”
(3)原“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现更改为“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10时00分”。
(4)原“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5)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 1 月 27 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 2 月 2 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人:蒋明君 联系电话:0773-2310588
招标人:桂林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