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示范校建设项目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示范校建设项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SCGJJ2016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1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1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示范校建设项目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现对招标编号为“XSCGJJ2016001”,项目名称为“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示范校建设项目服务采购”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条款”中:
现场功能演示(请投标人自带笔记本电脑演示软件系统,自行搭建系统环境。) | 现场演示投标人所提供平台的功能使用。无提供演示、演示失败或演示经评委认定没有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功能的,视为无效标。 1. 系统演示时间15分钟,超时终止。规定时间内不演示、演示未完成或演示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继续演示的,视为演示失败。 2. 系统演示不满足而功能应答满足的,对应功能部分视为不满足并扣1分,扣完为止。 演示结束后,评委针对演示部分可进行提问,投标人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对应功能部分演示不满足。. | 10分 |
2、现改为:
现场功能演示(请投标人自带笔记本电脑演示软件系统,自行搭建系统环境。) | 现场演示投标人所提供平台的功能使用。 1.系统演示时间10分钟,超时终止。规定时间内不演示、演示未完成或演示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继续演示的,视为演示失败。该项不得分。 2.系统演示不满足而功能应答满足的,对应功能部分视为不满足并扣1分,扣完为止。 演示结束后,评委针对演示部分可进行提问,投标人无法合理解释的,该项不得分。 | 10分 |
3、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蒋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7750879789。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人地址:晋江市安海镇兴安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老师,联系电话:177508797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