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审判、档案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审判、档案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HLZJ01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 实际情况 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之“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之“16、投标保证金”增加16.8、投标人须于2016年1月26日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2.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2.2.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北江支行
12.2.2、开户名: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2.2.3、账 号:2018020919200043614
12.2.4、说 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15-HLZJ014投标保证金”字样。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鹤西街和富开发区A1号小区城区法院办公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98106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1963/1372698703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1963/13726987033。
特此公告。
发布人: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