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安保及清洁绿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5年11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pcgd.com)发布的“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安保及清洁绿化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PCGD15C231FG231F)”公告,因需求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
1、 采购文件P4,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二)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原文为:“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月一签”
修改为:“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2、 采购文件P8,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二、人员配置要求”:
原文为:“(一)两项目要求配备服务人员不低于51人”;
修改为:“(一)两项目要求配备服务人员不低于23人”。
3、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原文为:“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4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1月15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4室”
修改为:“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2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2室”
二、 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更正日期:2016年1月11日。澄清/更正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日起一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3、投标人回传格式(须签收盖章):
我司已收到GPCGD15C231FG231F更正公告2。
签收处: 公司盖章:
三、 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20-6279 1656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