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市2016-2017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补充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6-01-11 14: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明光市2016-2017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明光市2016-2017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115-2246)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进一步说明,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条评标标准资格后审
(3)为本项目设立的项目组人员配备: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其中:项目组负责人(开标会主持人)1-2名,须在本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满2周年(须提供公司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连续2年社保缴费明细单并盖章)且具有招标师资格或经滁州市公管局主持人考核合格 ;其他配备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证书和公司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近3个月内社保缴费明细单并盖章),提供项目组人员身份证、资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修改为(3)为本项目设立的项目组人员配备: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其中:项目组负责人(开标会主持人)1-2名,须在本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满2周年(须提供公司(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连续2年社保缴费明细单并盖章)且具有招标师资格或经滁州市公管局主持人考核合格 ;其他配备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证书和公司(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近3个月内社保缴费明细单并盖章),提供项目组人员身份证、资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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