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玉石公路、金港路、清湾江公园路灯安装项目YLZC2015-G3-1957更改通知(三)
各投标单位:
玉石公路、金港路、清湾江公园路灯安装项目[项目编号:YLZC2015-G3-1957(YLYLG20151053-YL)]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上发布了更改通知(二),现对本项目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第12点的要求。
二、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第13点的要求。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增加以下内容:“金港路(中港路口至金港国际名城段)已安装有LED路灯,因该项目建设地址银丰桥至中港路段与中港路口至金港国际名城段属同一条路,为确保银丰桥至中港路段与中港路口至金港国际名城段路灯外观一致,新安装的灯杆、灯具外形必须与原有道路路灯外形一致,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采购项目安装现场,并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产品质量达不到采购要求和承诺的标准,不予以验收,对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中标标准 “二、评标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标内容如下:
1、价格分……………………………………………………………………………满分4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5分。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响应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的评标报价(元)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元)
2、货物综合性能分…………………………………………………………………满分8分
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参数和主要技术参数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该参数对相应设备所产生的一般性影响和实质性影响经过集体讨论后一致确定。
⑴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⑵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为准),每一项得0.5分,满分3分。
⑶一般性技术参数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但不够废标条件,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时扣1分(根据负偏离项的重要性),技术性能参数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项目安装技术方案分…………………………………………………………满分13分
一档(0.1~4分)
评定基准:方案简单、一般,仅进行简单描述,方案无针对性,可实施性不强。
二档(4.1~8分)
评定基准:提供详细、全面、完善的技术方案,并且项目方案可实施性较好。
三档(8.1~13分)
评定基准:在满足前二档要求的条件下,提供详细、全面、完善的技术方案,对系统稳定性、安全性等关键技术点,描述清晰、到位。项目方案可实施性强。
4、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15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在售后服务承诺内容中关于免费保修期限、故障到达现场时间以及定期维护、保修期外维修时零配件优惠、服务网点数量、其他优惠条件等内容,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能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并结合本项目采购人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提出对采购方有利的方案承诺的,由评委按此标准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所属档次后,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5分):售后服务方案同比一般;
二档(5.1~10分):售后服务方案同比较好;
三档(10.1~15分):售后服务方案同比明显优于其他投标人。
5、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产品等)…………………………………………………3分
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比例得0.1-1分;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比例得0.1-1分;认定为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的得1分;非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得分。
备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
6、信誉业绩分…………………………………………………………………………满分16分
(1)投标人通过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得1分 满分1分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通过认证机构年审合格有效证明为准)的得2分,缺其中一项不得分。 满分2分。
(3)投标人提供单位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员工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等证件复印件的,得1分。 满分1分
(4)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获得全国优秀照明工程单位的得2分,获得中国AAA级质量信用证书的得2分, 满分4分
(5)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有同类路灯项目销售业绩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原件核查),每项得2分 满分8分
(三)总得分 =1 + 2 + 3 + 4 +5 + 6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日期在更改通知(二)原为 “2016年1月1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现更改为:“2016年1月25日北京时间15时正”
请按以上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玉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 玲 0775-2805615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美林街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钟华新
地址:广西玉林市广电路80号
电话:0775-2690131 2690161 传真:0775-2690011
邮政编码:537000
采 购 人:玉林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