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工程总承包(GXZC2015-G2-0410-KWZB)有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29页第2.2.4(4)款的商务标评分标准的偏差率“(1)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2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更改为“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20%为商务标得分。”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增加以下内容:
(1)本项目实行低价风险保证金,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金额为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90%-投标报价。
(2)低价风险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工程总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第25页第2.2.2(1)款中“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更改为“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设计标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发包人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4、招标文件第168页设计文件内容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缺少任何一项内容(包括每一个小项)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5、删除招标文件第153页“发包人要求附件清单”及其内容。
6、招标文件第145页设计部分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详见‘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的设计任务书”更改为“详见‘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的设计任务书”。
7、招标文件第9页第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可研批复后阶段。总人数为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1人、建筑:1人、总平规划:1人、施工技术:2人、其他专业:0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随机抽取。业主评委专业:施工技术:1人,经济:1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可研批复后阶段。总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2人、建筑:1人、总平规划:0人、施工技术:2人、其他专业:0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随机抽取。业主评委专业:施工技术:1人,总平规划:1人”。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1月13日10时00分”更改为“2016 年1月22日10时00分”。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唐电生
电 话:0771-2023394
传 真:0771-20261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