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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节能监察仪器设备采购GXZC2015-G1-0820-YLZB更改通知(二)

作者: 发布于:2016-01-07 17: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节能监察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5-G1-0820-YLZB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广西发展大厦东楼

联系电话:0771-23280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七楼H-2

联系电话:0771-261811826118892611898;传真:0771-2808596

首次公告日期:2015128

更改日期:201617

更改事项: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2016125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E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现更改为:2016125日上午8时至10时止,于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E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现更改为本次招标将于2016125日上午10时正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E座)开标

四、在原更改通知基础上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第二条“评标方法”修改如下:

(一)对技术分的修改如下:

1、技术分28分。其中:

1)设备性能分满分18分,各档分值相应调整为:一档:6分、二档:6.112分、三档:12.118分;

2实施方案分满分10分,各档分值相应调整为:一档:0.13分、二档:3.16分,三档:6.110分,满分10

(二)对售后服务分的修改如下:

取消第(2)项“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参与人员有电子电气类高级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加分条件。并将分值(2分)调加入到“售后服务方案”分,调整后,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8分,各档分值相应调整为:一档:2分、二档:2.15分、三档:5.18分。

(三)对企业实力分的修改如下:

1、企业实力分4分。

2、取消第(5)项“投标人获得的电子电气类资质分(0-4分,提供国家工信委或发改委认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全部投标人提供的证书的级别和数量按比例打分,综合资质最高得满分,原件备查)”加分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柠、杨丽敏;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传真:0771-2808596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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