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1-06 15: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 CXHA15175、惠安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中“保安(含门卫)共17人,其中院部保安(含门卫)8人,基层庭保安各2人、门卫各1人。保安需有保安上岗资格证。”,现修改为“保安(含门卫)共14人,其中院部保安(含门卫)8人,基层庭保安、门卫各1人。保安需有保安上岗资格证。”;“年龄在18 至55周岁”修改为“年龄在18 至50周岁”。
二、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由原来“贰佰壹拾陆万元整(¥:216万元)”修改为“壹佰玖拾万捌仟元整(¥:190.8万元)”。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16年01月2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延期至2016年01月20日17:00前。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四、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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