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监狱大米(二级籼米)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大米(二级籼米)采购
项目编号:FJXXZB-G-S201504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123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1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大米(二级籼米)采购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 正 公 告
各投标人:
1、项目编号:FJXXZB-G-S2015040
2、项目名称:大米(二级籼米)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7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漳州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何警官
联系电话:0596-2627676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路华侨新村41号
联系人: 石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12303
传真:0591-83712022
6、更正原因
因项目要求调整。
7、更正内容如下:
7.1商务部分:
原:
PB 商务部分得分(满分15分) | ||
B1. 企业规模(满分4分) | B1.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不得分,100万元≤注册资金<500万元得1分,注册资金≥500万得2分。 | 2分 |
B1.2根据投标人加工场所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情况,是否有整体完善的规章制度,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评分。 (须附加工场所彩色照片、地址等相关资料,否则不得分)。 | 2分 | |
B2. 投标人信誉 (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行业著名度、信誉(如银行信誉、合同信誉、市场信誉等)、有无不良诉讼史等进行评价,由评委视情况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3分 |
B3. 销售业绩(满分6分)
| B3.1投标人近3年来大米项目的销售业绩,销售金额最高者得3分,第二得2分,第三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合同或销售发票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 | 3分 |
B3.2投标货物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有为公、检、法、司、部队、学校和政府部门采购定点供货单位,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与同一单位续签合同(采购内容不变的)按1份合同加分。 | 3分 | |
B4. 标书制作(满分2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合理性、提供资料齐全,文件清晰,页码目录完整,方便查阅的由评委在0-2之间打分。 | 2分 |
现更正为:
PB 商务部分得分(满分15分) | ||
B1. 企业规模(满分4分) | B1.1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不得分,100万元≤注册资金<500万元得1分,注册资金≥500万得2分。 | 2分 |
B1.2根据投标人加工场所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情况,是否有整体完善的规章制度,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2分之间评分。 (须附加工场所彩色照片、地址等相关资料,否则不得分)。 | 2分 | |
B2. 投标人信誉 (满分3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行业著名度、信誉(如银行信誉、合同信誉、市场信誉、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无不良诉讼史等进行评价,由评委视情况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3分 |
B3. 销售业绩(满分6分)
| B3.1投标人近3年来大米项目的销售业绩,销售金额最高者得3分,第二得2分,第三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合同或销售发票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 | 3分 |
B3.2投标货物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有为公、检、法、司、部队、学校和政府部门采购定点供货单位,每份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与同一单位续签合同(采购内容不变的)按1份合同加分。 | 3分 | |
B4.投标人资质(满分2分) | B4.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 2分 |
B4.2投标人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 |
7.2技术部分:
原:
PT 技术部分得分(满分30分) 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PT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15分(含)],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
T1. 供货系统配套(满分3分) | 根据投标人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储存、配送等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及管理系统的完整性、科学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3分 |
T2.投标人资质 (满分1分) | 投标人具备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 | 1分 |
T3. 货源保障、配送能力(满分2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是否在采购单位所在地市拥有经营场所进行评价。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三者之一,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 2分 |
T4. 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满分3分) | 投标人从业人员经过体检,持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10人以上得3分,5-10人(含10人)得2分,5人以下(含5人)得1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书复印件,未提供则不得分) | 3分 |
T5. 配送车辆(满分3分) | 根据投标人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货物运输车辆核载吨位最多得3分,其次得2分,第三得1分其余不得分 | 3分 |
T6. 仓储能力(满分3分) | 投标人仓储面积最大者得3分,第二得2分,第三第1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3分 |
T7. 配送率(满分1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配送率情况进行对比,第一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1分 |
T8.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3分) | 针对投标人为本项目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打分。 | 3分 |
T9. 应急方案(满分3分) |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等情况下应急预备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打分。 | 3分 |
T10.服务承诺(满分3分) | 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进行对比,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3分 |
T11. 大米样品质量(满分3分) | 好得3分:米型单一,碎米≤10%,无稻谷粒、黄粒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较好得2分:不同品种米型≤3%,碎米≤20%,稻谷粒≤4粒/公斤,无黄粒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一般得1分:不同品种米型≤5%,碎米≤30%,稻谷粒≤8粒/公斤,黄粒米≤1%,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未提供米样不得分。 | 3分 |
T12. 货物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满分2分) | 投标人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得1分;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未通过认证但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投标人质量管理制度材料) | 2分 |
现更正为:
PT 技术部分得分(满分30分) 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PT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15分(含)],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
T1. 供货系统配套(满分3分) | 根据投标人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储存、配送等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及管理系统的完整性、科学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3分 |
T2. 货源保障、配送能力(满分2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是否在采购单位所在地市拥有经营场所进行评价。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三者之一,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 2分 |
T3. 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满分3分) | 投标人从业人员经过体检,持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10人以上得3分,5-10人(含10人)得2分,5人以下(含5人)得1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书复印件,未提供则不得分) | 3分 |
T4. 配送车辆(满分3分) | 配送车辆根据投标人公司自有的运输车辆行驶证吨位(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为依据,累计吨位最高者得3分,第二得2分,第三得1分,其余不得分。 | 3分 |
T5. 仓储能力(满分3分) | 投标人仓储面积最大者得3分,第二得2分,第三第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3分 |
T6. 配送率(满分1分) |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配送率情况进行对比,第一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1分 |
T7.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3分) | 针对投标人为本项目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打分。 | 3分 |
T8. 应急方案(满分3分) |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等情况下应急预备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3分之间打分。 | 3分 |
T9.服务承诺(满分3分) | 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进行对比,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3分 |
T10. 食品溯源要求(满分3分) | 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 3分 |
T11. 大米样品质量(满分3分) | 好得3分:米型单一,碎米≤10%,无稻谷粒、黄粒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较好得2分:不同品种米型≤3%,碎米≤20%,稻谷粒≤4粒/公斤,无黄粒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一般得1分:不同品种米型≤5%,碎米≤30%,稻谷粒≤8粒/公斤,黄粒米≤1%,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未提供米样不得分。 | 3分 |
7.3原“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8日上午9:00”现更正为“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2日上午9:00”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8、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公司收到本补充通知后必须确认(公章)回传,回执不得撕下单独回传。
传真号:0591-83712022 公司邮箱:fjxxzb@163.com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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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公章)
2016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漳州监狱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漳州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警官 0596-262767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女士0591-837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