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古田县环卫处二级环卫作业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一、招标文件编号:ZDZB2015-095
二、项目名称:二级环卫作业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3日
四、采购单位名称:古田县环卫处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4层B区
项目联系人:
六、修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二大点项目概况第7小点“设备、作业要求:承包单位应配置垃圾收集车、收集板车、扫把、畚斗等生产工具,每天清扫、保洁按照每个路段的实际情况实行16小时保洁,12小时保洁,8小时保洁三种方式,对承包区域内的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按照《古田县环卫作业市场化道路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变更为“设备、作业要求:承包单位应配置垃圾收集车、收集板车、扫把、畚斗等生产工具,每天清扫、保洁按照每个路段的实际情况实行17小时保洁,13小时保洁,9小时保洁三种方式,对承包区域内的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按照《古田县环卫作业市场化道路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保洁时间的均按“二级路每天保洁17小时(普扫4:00—6:00,保洁7:30—22:30),三级路每天保洁13小时(普扫6:00—8:00,保洁8:00—12:00、14:00—21:00),四级路每天保洁9小时(普扫保洁6:00—10:00、14:00—19:00)”执行;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延至2016年01月19日14:30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不变。
七、以上修正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各潜在投标方收到此通知后请将回执传真至本公司确认。若投标方在2016年01月11日17:00时前内未传真回执的,视同该通知已收悉。
特此公告!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4日
回 执 | 贵公司2016年01月04日发来的关于《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古田县环卫处二级环卫作业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函号:闽中招通知[ ZDZB2015-095]第01号)已收悉,我方完全清楚变更的内容,特此回执!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