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地方税务局包1: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包2:办公设备及配套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04 09: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我中心于2015年12月29日发布“广东省普宁市地方税务局包1: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包2:办公设备及配套项目(项目编号:PC[2015]JZ002)”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现需做如下更正:
1.招标公告 第五项 投标资格 “3.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或安装的企业。”现更正为:“3.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2.招标文件 第5页 第一项 供应商资格“3.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或安装的企业。”现更正为:“3.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东省普宁市地方税务局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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