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化粪池清理承包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单位根据安阳市“安政城办【2010】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工作情况,现对安阳市殷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化粪池清理承包”项目(安殷财招标采购〔2015〕30号)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如下:
1.《谈判文件》第一章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2.1增加“(7)根据安阳市“安政城办【2010】18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具有承担粪便清运所用车辆的粪便收集运输准运证(原件)。(8)投标单位需具有一年以上运输粪便经验(提供承包合同原件)”
2.《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三条:“《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3.《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四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谈判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安阳市殷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需化粪池清理承包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将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文件》中被澄清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项目负责人:聂光辉
联系电话: 0372-2283982、2283981、228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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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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