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白渡镇高清视频监控和综合指挥调度中心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于
一、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公告五、供应商资格的部分内容作更改, 更改后内容: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200万像素低照度高清网络摄像机、200万像素红外高清网络摄像机、高清解码器、多屏控制器、高清网络录像机、视频会议终端]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5-1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附件
二、更正日期:
原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3-22002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传真: 0753-22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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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签收处:
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