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FZB-2015-107的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1. 招标项目: 教学楼多功能厅设备与电视演播中心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 XFZB-2015-107
3. 采购人:福建省女子监狱
联系人:彭警官 电话: 0591-83673402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联系人:孙秀娟 联系方式:0591-88002309/88002765 传真:0591-88002607
5.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3日
6.变更内容:
6.1原招标文件P11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17点样品规定要求:
样品规定:
(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投标人样品须有序排列,用不易撕毁的粘纸标明样品的名称,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和生产企业的任何标记,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受理。
(2)样品内容:
品目号2-20:高清存储卡手持摄录一体机
品目号2-33:内部通话系统(含:对讲话筒、3套对讲耳机、3套接听耳机)
品目号2-48:高清全景虚拟演播系统
(3)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样品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要求的或与投标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不符合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样品退还安排:中标人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天自行来领取,招标代理公司安排对样品退还手续的签收工作。当日未自行来领取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1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3其他不变。
7.本公告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及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各投标方请在2016年1月5日上午12:00前将公告回执传真至我司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回 执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盖章):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