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城中村地下管线普查及隐患排查民治办事处试点项目(监理标)澄清通知以及开标通知
关于龙华新区城中村地下管线普查及隐患排查民治办事处试点项目(监理标)(招标编号:0868-1547ZD301F-2),现对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以及相关时间节点修改如下:
(一) 本项目的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5 | |||
2 | 技术部分 | 5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2.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 | 1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管线普查监理的工作程序、流程,管线普查监理队伍的组建,技术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管线普查监理文件编制、资料归档等工序流程科学、规范、严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1-15;评价为良得7-10;评价为中得1-6;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管线项目普查监理的理解及需求分析、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对策、相关合理化建议。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1-15;评价为良得7-10;评价为中得1-6;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3 | 项目质量保障及安全保密措施 | 13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质量保障措施及安全保密措施。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9-13;评价为良得4-8;评价为中得1-3;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4 | 服务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工作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完善及可操作程度。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4-5;评价为良得2-3;评价为中得1;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5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测绘(或勘察、勘探、物探)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项目监理岗位资格。横向比较在5分内打分。 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计分。身份征、毕业证书、社保证明、职称证、执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6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根据项目团队成员的资质情况横向比较在4分内打分。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交社保证明、执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无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商务部分 | 18 | |||
3.1 | 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考察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投标人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 (2)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1分; (3)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数。 以上3项累加计分,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2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1)2009年以来承接测绘复核或监理项目,单项测绘复核或监理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的5分。 以上2项累加积分。以合同及验收证明(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3 | 诚信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文件《深财购【2013】27号》“深圳市财政会委员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存在通知中第一条规定情形但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或情节轻微未给予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的,本项得0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5分。注:提供《诚信承诺书》,投标人对提供的《诚信承诺书》负责。 | |
3.4 | 本地服务能力 | 5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在深圳注册或者深圳有分公司,得5分;除深圳外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注册或者深圳外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有分公司得2分;其它地区得1分;不提供相关注册地证明材料得0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不算分。 |
(二)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定于“2016年1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开标地点: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二、本项目定于“2016年1月12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地点: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三、本项目现定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文件购买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四、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11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人应在2016年1月11日17:30前将一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非基本账户转出将可能导致本次投标无效。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内容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08278601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