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西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02
肥城市西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02
1.项目编号:02012015068
2.项目名称:肥城市西区实验学校建设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8日
4.资格预审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 1 月 8日9 时00分
5.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6、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6.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至少1个投资或建设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
6.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泰安市及肥城市禁止进入泰安市及肥城市政府采购市场。
6.5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进鲁施工备案文件。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或牵头人可以为财务投资者。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财务投资者,其成员必须满足6.1-6.5条所有条件,联合体原则上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注:财务投资者包含银行类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申请人不包含肥城市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公司。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17时00分。
(三)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9时00分。
变更为:
(一)6、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1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不包括肥城市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
A、如果申请人是总承包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至少1个投资或建设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
B、如果申请人是财务投资者,需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银行类金融企业分支机构也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采购程序。
6.2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6.3申请人注册资金(以实际认缴资本为准)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
6.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泰安市及肥城市禁止进入泰安市及肥城市政府采购市场。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可以为财务投资者,但牵头人必须符合6.1-6.5条规定。联合体原则上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17时00分。
(三)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9时00分。
(四)申请人如为单独财务投资者参与本项目,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无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肥城市教育局、肥城市财政局
地址:肥城市文化路004号
电话/传真:0538-3211601
联系人:李主任
6.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郭艳平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8楼
电子邮件: shandongchaoyue@126.com
电话/传真:13562882125/0538-826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