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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船舶劳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9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5年12月24日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 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船舶劳务服务项目(FEGD-CT15906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原公告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12  月24  日起至2015年 1 月13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更正为: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12  月24  日起至2016年 1 月 13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    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1  月14  日9 时00分 至 2015年  1  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1  月14  日9 时00分 至 2016年  1  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原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  1  月  14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  1  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第27页中:3、承包方派出的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船长、轮机长应按海事部门规定做好各项航行及轮机日志的记录工作,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更正为:3、承包方派出的人员年龄应在63周岁以下,船长、轮机长应按海事部门规定做好各项航行及轮机日志的记录工作,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114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港务局黄埔分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大院5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21563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联系电话:020-83642863转824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朱小姐联系电话:020-83642863转824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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