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及延期公告
[项目编号:ZHGP2015-C455]
各供应商:
珠海市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2015-C455)更正延期通知如下:
1、交货期更正为:合同签订后12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2、原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27.4(第八页)“评分细则”更正如下:
评价指标 | 评价分项 | 分项分值 | 评分细则 |
技术评价指标(49分) | 货物质量性能 31分 | 产品质量性能 5分 | 根据投标文件对所投货物所描述的质量、性能、环保、生产工艺水平等情况进行评分: 优(5-4分):材质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且产品质量性能优良,款式完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投标文件中对家具的材质及制造工艺等描述详细; 良(4-2分):材质满足招标要求,但所选产品质量性能一般,款式与招标文件不完全符合,对所投产品的材质及制造工艺描述不够详尽; 差(2-0分):材质不能满足招标要求,但所选产品质量性能差,款式与招标文件不符合,对所投产品的材质及制造工艺描述比较简略。 |
样品质量性能26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屏风卡位(含掩门柜、折叠床、三抽柜)、职员椅)的性能、款式、结构、工艺、材质、规格、颜色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26-18分):样品质量优于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美观耐用、材料环保、生产工艺水平先进; 良(18-9分):样品质量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较为美观耐用、材料环保,生产工艺水平良好; 差(9-0分):样品质量较差、低于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耐用性能一般,工艺水平粗糙。 注:样品应附标签并在标签中注明投标人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标签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详细技术参数说明”的要求提交样品、提交样品不齐或者不提供样品的,该项不得分;中标人的样品留在采购人处,作为验收依据。 | ||
质量性能保证 18分 | 质量性能保证 18分 | 1、所投家具的制造商生产的实木办公台、屏风、沙发、转椅具有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产品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受检单位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每份检验报告得1分,本项目满分4分; 2、所投家具的制造商家具采用的木皮、布料、导轨、海棉、胶水、板材、真皮、油漆具有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原材料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受检单位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每份检验报告得0.5分,本项目满分4分。 3、所投家具的制造商生产的办公座椅、金属办公家具、木制家具、屏风具有GREEN GARUD绿色卫士认证,每一项得 1分,本项目满分4分。 4、所投家具的制造商生产的办公椅系列、金属办公家具系列、金属书柜、木制办公家具、软体家具沙发系列、密集移动书架具有有效的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每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目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指标(21分) | 综合实力 11分 | 投标人实力 4分 | 1、 根据投标人2010年以来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 同守信用“)荣誉证书的情况进行评分,每一年度得0.5分,本项目满分2.5分。 2、 投标人具有银行 AAA级资信证明,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厂家实力 7分 | 1、所投家具的制造商具有“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2、所投家具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14025、ISO9001、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十环认证证书,每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目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售后服务 5分 | 售后服务 5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问题响应及处理速度等进行评分: 优(5-4分):投标人在珠海市内有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售后服务计划优、速度快、措施得力、针对性强、承诺好; 良(4-2分):投标人在珠海市内无但在广东省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计划较好、速度、措施、针对性、承诺较好; 差(2-0分):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无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计划一般或差,承诺或措施差。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若非投标人直属售后机构,还须提供该售后服务机构与投标人的关联证明文件(如售后服务委托书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或广东省内的视为在珠海或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 |
相关业绩 5分 | 5分 | 投标人自 A、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每个得2分; B、2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每个得1.5分; C、1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每个得1分; 50万以下不得分。 本项目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用户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无验收报告则提供有效的用户意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评标现场提供对应的原件查验。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的视为无此业绩,不得分。 | |
经济价格评价指标 | 经济价格 | 30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3、原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一、设备材料采购清单/16(第十三页)、21(第十四页)更正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单位:MM) | 图片 | 数量 | 单位 | 材质 | |
各部门办公区 | 16 | 屏风卡位 | 1500宽*1600深*1200高 | 61 | 个 | *屏风:银灰色烤漆超簿金属屏风框架,子弹头修边,不易燃芯材,屏风上部450mm为白色平面烤漆钢板,下部750mm为银灰色方块烤漆钢板(屏风内部用蜂巢纸加固)。 | |
21 | 职员椅 | 标准 | 62 | 张 | *泡胶:为优质低燃性泡胶加入阻燃剂,离开火种后五秒内自动熄灭。 |
4、报名时间延至2016年1月11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会员)需要在2016年1月11日前在我中心网站( http://www.cngpc.com/)登录后报名,我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17:30(北京时间,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银行核定的到账时间为准)。
6、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4日9:00~9:30 (北京时间)。
7、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4日9:30 (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6年1月14日9:30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厅。
10、招标文件中关于上述要求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更正后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其他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珠海市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李飞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6-2538243 电话:0756-2601863
传真:0756-2538228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4号
厦201室
邮编:519000 邮编:5190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48635051667940-0004
保证金咨询:25382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横琴新区:钱先生,电话:893766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