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6: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单位:太康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太康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装备项目
三、原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8日
四、更改内容:
第一项: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要求现变更为:“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装备类产品。
3、防弹头盔: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14年及以后出具的双检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投标产品须是公装财【2003】46号警用防弹头盔列装入围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列装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企业通过GJB9001B-2009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反光背心须提供公安部质检中心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酒精检测仪须提供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计量器具型式评估报告(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第二项:领取文件要求:代理商须提供防弹头盔、带灯反光背心、酒精测试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联系人:轩先生 电话:0394-6816018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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