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冬令物资采购(GXBSZC2015-G1-0170-KL)更正公告(一)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平果县民政局委托,对“冬令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冬令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1-0170-KL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3日
四、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截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15时30分
五、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发售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现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介绍信(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必须为投标报名有效期内);(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9月或10月或11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7)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产品的检验报告(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8)投标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及授权书。”。
现更正为“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介绍信(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必须为投标报名有效期内);(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9月或10月或11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
3.除以上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六、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联系 人:隆甘萍 联系电话:0776-5828333
传 真:0776-5828111
地 址: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城龙路25号 邮 编:53140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