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公安局“平安城市建设二期工程公开招标(二次)”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4: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的第8条:“采购资金支付: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分四年付清,从2015年到2018年每年支付25%,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除外。”
现更正为“采购资金支付:签订合同之后施工人员、设备材料进场后支付10%的预付款,2016年内支付20%,2017年支付30%,2018年支付40%。”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李涛 王芳
联系电话:0479-8109526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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