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人防工程(代号1101)给排水安装项目”招标的答疑通知
关于“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人防工程(代号1101)给排水安装项目”招标的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人防工程(代号1101)给排水安装项目”部分问题作如下回复:
1. 给排水专业套管是否考虑报价?
答:给排水专业套管已经招标,不在本次招标报价之内。
2. 清单第24至28项,投标综合单价是否考虑控制泵电气配电箱?
答:不考虑。
3. 图纸中设备表中排污泵数量与清单中的污水泵不一致,是否以清单为准?
答:以清单为准。
4. 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中总说明第五条的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障费。本次招标文件第70页、第71页则说社会保障费不计入总价。请明确社会保障费是否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工程排污费是否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
答:社会保障费仅作为计费基础不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工程排污费不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5. 招标文件中包封内容不明确,请明确。
答:唱标单单独密封,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资格审查无需密封,与原件一起递交。
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并传真(传真号:0538-8669079)回我公司,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人防工程(代号1101)给排水安装项目”招标的答疑通知,内容清晰、完整,共2页。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签字或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注:请各投标人在两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答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