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的修改通知
我司现对“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编号:XFZB-2015-QZ22)”《采购文件修改的通知》作如下更正:
1、《采购文件》原:“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现延期为:“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P10页(一)技术部分第1点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内容:“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功能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所投产品各项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技术参数要求中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满分10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功能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所投产品各项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技术参数要求中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制冷量、制热量正负3%不算负偏离),直至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满分10分)”。
3、《采购文件》P11页(一)技术部分第9点室外机散热情况的内容:“根据投标人所投变频多联式空调室外机出风静压值进行评分:室外机出风静压≥82Pa的得2分,60PA≤室外机出风静压≤82Pa的得1分,室外机出风静压<60PA的得0分,须提供制造商正式发布的产品手册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解不清的不得分。(满分2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变频多联式空调室外机出风静压值进行评分,第一名的得2分,第二名的得1.5分,第三名的得1分,其余的得0.5分,室外机出风静压值<60PA的不得分。须提供制造商正式发布的产品手册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解不清的不得分。(满分2分)”。
4、《采购文件》P11页(二)商务部分第3点销售规模情况的内容:“根据投标人所投变频空调制造商销售规模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第一的得2分,第二的得1.5分,第三的得1分,其他的得0.5分。空调产品销售规模是指投标空调产品制造企业所投产品在2014年空调产品销售业绩,不含所属集团及其他相关单位产品业绩,销售规模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者上市公司报表(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满分2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变频空调制造商销售规模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第一的得2分,第二的得1.5分,第三的得1分,其他的得0.5分。空调产品销售规模是指投标空调产品制造企业所投产品指商用变频空调在2014年空调产品销售业绩,不含所属集团及其他相关单位产品业绩,销售规模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者上市公司报表(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满分2分)”。
5、《采购文件》P25页第一节 技术与规格 一、规格参数及数量清单以下列表格为准:
序号 | 分部分项名称 | 数量 | 图纸参数 |
1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 | 30 | 制冷量:10.0KW, |
2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 | 206 | 制冷量:11.2KW, |
3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 | 12 | 制冷量:12.5KW, |
4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 | 100 | 制冷量:14.0KW, |
5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 | 16 | 制冷量:7.1KW, |
6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 | 2 | 制冷量:8.0KW, |
7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 | 32 | 制冷量:9.0KW, |
8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4 | 制冷量:4.5KW, |
9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10 | 制冷量:5.6KW, |
10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12 | 制冷量:7.1KW, |
11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1 | 制冷量:8.0KW, |
12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16 | 制冷量:9.0KW, |
13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9 | 制冷量:10.0KW, |
14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4 | 制冷量:11.2KW, |
15 | 中静压风管式室内机 | 2 | 制冷量:14.0KW, |
16 | 室外机 | 4 | 制冷量:40.0KW, |
17 | 室外机 | 7 | 制冷量:61.5KW, |
18 | 室外机 | 1 | 制冷量:78.5KW, |
19 | 室外机 | 10 | 制冷量:90.0KW, |
20 | 室外机 | 16 | 制冷量:96.0KW, |
21 | 室外机 | 3 | 制冷量:101.0kw, |
22 | 室外机 | 6 | 制冷量:106.5KW, |
23 | 室外机 | 4 | 制冷量:113.0kw, |
24 | 室外机 | 2 | 制冷量:118.0kw, |
25 | 室外机 | 1 | 制冷量:123.5kw, |
6、《采购文件》P27页第一节 技术与规格一、规格参数及数量清单第6点由原先的“所投产品单台室外机、室内机制冷量不得负偏离(正负3%不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更改为“第9点所投产品单台室外机、室内机制冷量、制热量不得负偏离(正负3%不算负偏离)。”
以此公告为准。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时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给各投标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