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沙田镇第二小学塑胶跑道翻新改造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沙田镇第二小学塑胶跑道翻新改造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SH1504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12月23日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沙田镇第二小学 |
采购人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沙田镇穗丰年村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
经办人名称: | 叶燕华 |
联系电话: | 0769-23362836-805 |
澄清事项:详见“澄清变更通知(公示)(东莞市沙田镇第二小学塑胶跑道翻新改造采购项目)” | |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3页第5项第3点 原文内容: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非运动场地材料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运动场地材料的销售代理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非运动场地材料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运动场地材料的销售代理证明;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澄清公告日期: | 2015年12月24日 |
备注: |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