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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局大广高速南康南互通连接线SL33(第二期)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4 14: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南康南互通连接线SL33(第二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建鑫

项目联系电话:135767997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局大广高速南康南互通连接线SL33(第二期)PPP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三章申请人须知”之“附录(3)依法纳税”中,将“申请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2010年至今均已依法纳税,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以及申请人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2010年至今的纳税证明”,调整为:

“申请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2013年1月至今均已依法纳税,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以及申请人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2013年1月至今的纳税证明”。

2、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三章申请人须知”之“附录(4)财务会计制度”中,将“2010-2014年内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申请人2010-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调整为:

“2012-2014年内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申请人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

3、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之“5.4依法纳税证明”中,将“参照第三章规定的内容,详细说明申请人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2012至今的纳税证明”,调整为:

“参照第三章规定的内容,详细说明申请人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2013年1月至今的纳税证明,并出具相应纳税证明”。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南康区挹翠路1号建设大厦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甘建鑫 135767997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倩 010-5128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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