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及补遗书
各投标人:
原定于2015年10月27日开标的光山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因故延期,现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1月18日14时30 分。其中光山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12页原评分标准为: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分 (35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 35 |
技术部分 (30) | 1、质量: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 所投产品性能高于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得5分(每高一项得0.5分,最高得5分)(0—5分); 2、每有一项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有三项不满足的,则技术部分为0分; 注:投标人必须如实描述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如有弄虚作假的,则技术部分直接为O分。 | 30 |
商务部分 (25) | 1、所投产品入围2014年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5分) 2、所投产品具备国家防爆合格证(5分) 3、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中涵盖范围安防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终端及软件管理系统)(4分) 4、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中涵盖范围安防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终端及软件管理系统)(4分) 5、所投产品通过CCC强制性认证(2分) 6、数据采集工作站具备MTBF可靠性检测报告,能实现30000小时以上正常稳定无故障运行(5分) (以上均需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有效) | 25 |
售后服务部分 | 1、投标人在信阳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站点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能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在2小时内响应,并上门解决问题,安排维修排等,2分; | 8 |
自由裁量 | 评委个人对投标人综合印象进行打分 | 2 |
现变更为: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技术部分 (40) | 1、质量: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5分; 所投产品性能高于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得5分(每高一项得0.5分,最高得5分)(0—5分); 2、每有一项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有三项不满足的,则技术部分为0分; 注:投标人必须如实描述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如有弄虚作假的,则技术部分直接为O分。 | 40 |
商务部分 (20) | 1、所投产品入围2014年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5分)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中涵盖范围安防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终端及软件管理系统)(3分) 3、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中涵盖范围安防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终端及软件管理系统)(3分) 4、所投产品通过CCC强制性认证(2分) 5、数据采集工作站具备MTBF可靠性检测报告,能实现30000小时以上正常稳定无故障运行(5分) (以上均需提供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有效) 6、投标人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得2分,有制度但不健全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分) | 20 |
售后服务部分(10分) | 1、投标人在信阳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站点证明材料(原件备查)(3分) 2、能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在2小时内响应,并上门解决问题,安排维修排等。(3分) | 10 |
光山县公安局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