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3D打印实训室及实训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质疑答复
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3D打印实训室及实训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质疑答复
关于一标段3D打印实训室设备的质疑答复:
1.招标文件第六章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序号1 3D打印机中第(12)项模型生产软件:ReplicatorG 我方不理解“模型生产软件”是什么意思?我公司理解根据专业名称是“模型生成软件”,是否正确请答疑?
答:ReplicatorG作为3D模型转换软件,一般供应商均具备相关常识。
2.招标文件第六章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序号1 3D打印机中第(3)项打印尺寸:260*230*200mm。这种尺寸具有唯一性,因为每一个3D打印机生产厂家的产品尺寸绝对不会相同,何况会相同精确到毫米,如果把此项要求连同“第(16)项外壳:黑灰色,机身结构3.0无缝钢板焊接”作为必须满足条件,再加上3D打印机技术参数17项全部标记必须满足的“★”,否则投标无效的条款要求,这种条件只能让我公司认为是采购方变相指定某厂家或某品牌量身定做指定产品,有违政府采购法公开招标不限定品牌不限定厂家的规定。请采购人予以解释说明。
答:3D打印机打印尺寸应不小于260*230*200mm;外壳颜色的界定是基于与室内环境相匹配,达到整齐、美观使然;机身结构必须为无缝钢板焊接,缘于外壳的牢固性。参数带“★”,表示要求投标人所提供设备最低具有这些特性,如有更好的技术指标,应为正偏离。
3. 招标文件第六章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序号2 3D扫描仪参数要求中,提供了两种三维扫描仪:非接触双激光旋转扫描或LED冷光源转台全自动扫描仪。参数要求中,只有激光扫描仪的招标参数,而LED冷光源扫描仪的参数完全没有,这种情况对于LED光源扫描仪带有歧视和排斥性。我公司选用LED光源扫描仪投标,没有参数依据,是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添加LED光源扫描仪的参数?还是我们供应商自己填报?
答:LED冷光源扫描仪的参数由供应商比照激光扫描仪的标准自己填报。
4. 招标文件第六章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序号3 台式电脑 详细参数中“三维图形图像处理专用显卡”一项,参数模糊,能否明确?在序号3 台式电脑 要求第3项“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资质文件需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这一条,给我公司正常投标造成了极大的障碍。电脑生产厂家通过提前报备的规则,默许支持早先报备的供应商,而对于我公司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提供样品不予支持。恰恰是这些条款成为了某些供应商控标的手段,导致我公司不能正常参与投标,影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请问采购人如何看待并解释这些条款?
答:学校根据需要,显卡必须是“三维图形图像处理专用显卡”,且确保正常使用,不出问题。作为具有后续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应当能够理解且能提供优质高端产品,囿于基本的参数不是好的建设性的合作伙伴!
“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资质文件需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现更改为:最好能提供“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cs钻石五星级认证,资质文件需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5.在招标文件中,关于样品的要求是第六章6.3合格样品的标准,期中第1项:“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届时未能演示或演示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这种情况我公司认为也是一个模糊的说法,不够明确。对于样品检测演示在评审过程中的时间次序、具体要求、评判论证、样品合格标准等还请明确说明。
答:样品演示是让评标专家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个直观的认识,凡是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样品均视为合格产品,演示次序与递交投标文件顺序一致。
6.原采购信息内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各供应商在接到本答疑资料通知后,在48小时内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招标答疑文件,并将回执函通过邮件(扫描件发送至taiantongli6866@126.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送达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补充资料或者修改内容。
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采购人: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