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桂县五通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备案编号:GXJH2015-D4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通知
项目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桂县五通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编号:GXJH2015-D47)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JH2015-D4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婷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2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桂县五通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编号:GXJH2015-D47)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zfcg.glcz.cn:880/GLGOVSTOCK/WebOutIndex.do?method=GonggaoContent&afiid=84537
三、更正事项、内容:
1、A标段: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临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3548473.99元(其中:预算价3140272.58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96804.65元,规费191068.84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162564.01元,其他28504.83元),税金120327.92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140272.58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96804.65 元,规费191068.64元(其中:建安劳保费162564.01元,其他28504.83元),税金120327.92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2、C标段: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临桂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8123619.75元(其中:预算价7271806.16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03485.60元,规费372857.92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319249.56元,其他53608.36元),税金275470.07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271806.16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03485.60 元,规费372857.92元(其中:建安劳保费319249.56元,其他53608.36元),税金275470.0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3、A、C标段开标时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6年1月05号上午9:30分
4、A、C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04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临桂县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开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西凤路4号
联系人:文婷
联系电话/传真:0773-2829198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临桂县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临桂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开胜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西凤路4号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文婷 0773-282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