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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3 11: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51223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311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城市管理局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861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磊  139328806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和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香云   0318-20233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衡水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
完成时间: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总规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报名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要求投标方为规划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专业乙级() 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 GB1GC2 类(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对燃气管线发展现状及趋势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近三年内承担过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设计团队精干高效。   报名时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4、压力管道设计 GB1GC2 类(含)及以上资质证书;5、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近五年内承担过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证明材料;7、团队中所有人员要有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所出的社保证明;8、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证明。

(以上证件投标必须提供原件或经法律公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

备注: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12291730分,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放方式:现场领取  6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2日上午0930
开标时间: 2016112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评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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