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工程规划选址专项报告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23: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提交的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工程规划选址专项报告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SXCTAS1512108G)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P4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中原“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变更为“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P4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中原“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2012年至今承担过2项或以上公路项目规划选址咨询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变更为“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2012年至今承担过2项或以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咨询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同时修改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④2012年至今承担过2项或以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咨询业绩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P4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增加“5.投标人近三年内(包含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年12月28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更正公告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760-281926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电 话:0760-89889189 传 真:0760-88855733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提交的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工程规划选址专项报告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SXCTAS1512108G)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P4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中原“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变更为“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P4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中原“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2012年至今承担过2项或以上公路项目规划选址咨询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变更为“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2012年至今承担过2项或以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咨询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同时修改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④2012年至今承担过2项或以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咨询业绩合同的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P4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增加“5.投标人近三年内(包含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年12月28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更正公告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760-281926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电 话:0760-89889189 传 真:0760-88855733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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