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省属代建项目造价咨询机构资格项目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5-11-11发布的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省属代建项目造价咨询机构资格项目(采购编号:GPCGD14C203FG203F)的采购文件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P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投标供应商资格,第3条,修改为: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投标时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网页截图。
2、采购文件第20页,商务评审表第1项,商务响应程度,投标单位的公司业绩及配备的项目管理团队均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可视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无偏离的评分范围“4-7”修改为“7”。
3、采购文件第20页,商务评审表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中,删除封面中必须包含建设单位名称的要求。
4、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P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开标时间、地点,修改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9: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5、采购文件第44页,报价一览表,修改为:
序号 | 内容 | 下浮率(%) |
1 | 造价咨询 | 按照采购文件第5页《用户需求书》规定的费率标准进行下浮,投标下浮率为 % |
注:
1、具体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价格=(委托金额×采购文件第5页《用户需求书》规定的费率标准×(1-投标人所报下浮率)。
2、本项目评审价的计算为:1-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
3、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更正日期及其他事项
1、更正日期:2015年12月22日
2、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3、本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段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2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 741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