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全面改薄图书采购项目(GXJL-2015-145)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2015年度全面改薄图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JL-2015-14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4523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2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5年度全面改薄图书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详见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2015年度全面改薄图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L-2015-145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4日
四、更改事项及内容:
1、原文件第16页(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 月 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现更改为:“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2、原文件第25页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1、价格分:(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A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某投标人投标报价分
=45分x(1-投标人价格要素调整比例)”现更改为:(1)投标产品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2)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45分。
有效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3)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 ------------------------ ×45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新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大新县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冯主任 159779103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熊工0771-5345232